利川融媒讯(通讯员 李佳 何鹏)“你们双方还有无异议,如果没有就请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盖章。”1月29日,利川市某C有限公司与利川市某J有限公司、利川市某K有限公司代表在市联合人民调解中心的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一桩7000余万元的债务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据了解,2019年10月17日,利川市某C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与利川市某K有限公司(以下简称K公司)共同成立利川市某J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C公司认缴出资额2550万元,占股51%,K公司认缴出资额2450万元,占股49%。双方约定首期共同出货币资金200万元,C公司需出资102万元,K公司需出资98万元,扣除K公司前期相关费用支出58.27万元,首次应出资39.73万元。截至目前,C公司仅注入货币资金50万元,K公司实际未注入货币资金。在J公司注册资本不能到位、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下,C公司和K公司共同决定由J公司向C公司借款,并以K公司持有的49%的股权为J公司进行质押担保。后J公司先后七次向C公司借款共计人民币7233.86余万元。其中已经还款100万元及相应利息,尚欠本金7133.86余万元而产生纠纷。1月29日,新春伊始,三方当事人在市联合人民调解中心的主持下,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
“本来资金压力就很大,如果走诉讼程序,相关费用又是很大一笔开支,所以我们就想到了调解,为我们节约了时间和成本,公司也可以迅速开工。”J公司负责人说。
据悉,2023年,利川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持续深化涉企法律服务,积极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元月以来,利川市联合人民调解中心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起,其中涉企矛盾8起,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