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融媒讯(通讯员 姚玉兰)为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延续其成立时间、字号、商誉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内容,利川市市场监管局将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工作,充分释放制度红利。
2022年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正式施行,第十三条明确“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是实现个体工商户转让经营权的一种方式,经营者变更有三种方式,一是申请人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经营者;二是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通过“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三是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已备案的家庭成员之间按照原有方式办理变更经营者的。另外,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可以与其他变更登记合并办理。
依托全程电子化系统,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只需要提供三项材料即可顺利完成相关业务。一是清税证明,登记机关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或者比照简易注销程序获取其税务事项结清情况的信息,亦或是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清税证明》;二是变更承诺书,由申请人手动上传;三是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也是由申请人手动上传。其中家庭经营在已备案家庭成员内部变更经营者的,仅提交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因继承发生经营者变更的,仅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继承证明。严格落实实名登记要求,对变更前后的经营者进行实名验证。
待系统完成升级后,利川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严格按照《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规定,简化办事手续,依托“一窗受理”、“办好一件事”等措施,方便市场主体办理业务,满足市场主体合理需求,积极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同时加强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能力。
据悉,利川市市场监管局在前期多措并举大力推动个体户转型升级,结合全国首个“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宣传,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利川市共为102家个体工商户成功办理“个转企”业务。